信用卡旅行不便保險


◆ 班機延誤費用之給付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就是下面的1跟2),在出發地或轉機失接地於航空公司安排之最快改搭班機出發前因而產生之合理且必要之住宿費、膳食、來往住宿地點之交通費、電話費及因住宿且行李已交寄時發生為緊急需要購買衣物之費用,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金額負賠償之責。

(1) 失接已確認之轉接定期班機,且於其到達轉運站後四小時內無其他任何可代替之空中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

(2) 已經確認之定期班機延誤達四小時以上、被取消或因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無法登機,且於該機預定起飛時間四小時內無其他任何班機可供其轉搭前往目的地者。

前述已經確認之班機不包括自本國出發且在報到前已確定延誤或取消者。


◎白金卡/金卡/普卡/:賠償金額實支實付以新台幣壹萬元整為限(持卡人及家屬實支實付以新台幣貳萬元整為限)



--------
以上是我的信用卡公司合作的保險公司條款,基本上各家條款都大同小異啦,所以看看吧,重點字我都標起來了。

最重要的是,一定都是實支實付,也就是你有花錢才能請款。
所以,到時候,你要拿著這筆錢(像本例是1萬台幣,若帶家屬是2萬)買甚麼東西,只要符合條款,請隨便用力的花,但記得要保留帳單(是否一定要用刷卡結帳,請自行問各家銀行客服)。

你想買名牌牙刷的,請趁此時用力買,想買內衣鑲鑽的,也可,請隨便。

這種機會不是常常有低 嘻嘻。

 

 

-------------------------------

二、 信用卡綜合保險傷害附加保險


請各位去看自己信用卡的保險條款

提醒一下各位

比較容易忽略的是下面這個

---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使用有效之承保信用卡支付全部公共運輸工具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含公共運輸工具)者,於保障期間內因下列情況遭受意外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附加保險的約定,給付保險金。前述意外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一、 被保險人以有效之承保信用卡支付全部票款搭乘或上下公共運輸工具期間。
二、 於飛機原訂起飛前五小時或實際起飛前五小時搭乘汽車(但不包括機械腳踏車、腳踏車或其他類似之交通工具)前往機場期間。
三、 於機場內。
四、 於飛機抵達機場後五小時內,搭乘汽車(但不包括機械腳踏車、腳踏車或其他類似之交通工具)離開機場期間。

被保險人於死亡當地實際發生必要且合理之購買棺木或火葬費用及最經濟合理之運送遺體或骨灰返回啟程地之費用,本公司亦同意補償之,但最高以新台幣參萬元整為限。




----
希望各位這輩子都用不到這樣的理賠。

 

每一家銀行信用卡的保險條款都不一樣

我只是摘錄大家都有的

就我所知 只有少數銀行的卡有全程旅平險

誠泰銀行的白金跟無限就有1000萬全程旅平險 聯邦的某張卡好像也有吧

所以還是要請消費者自己回去看自己使用的銀行信用卡保險條款比較準

2.

在別的站寫的文章 直接轉貼過來

關於如何要班機延誤證明的


我是拿來請保險款的,不是信用卡險,是跟保險公司買的旅行險


--------
我只有遇過一次 荷蘭航空因為班機故障,所以慢了五個小時
他在外站會有服務人員發電報回台灣的服務
所謂的發電報,就是你寫你要聯絡的人,事,物,電話
他會幫你發電報回台灣,請台灣的服務站人員幫你轉達


要班機延誤證明,很簡單 直接在國外站要也可
回台灣再要也可

我是回台灣才要的,
荷蘭航空在台灣是可由長榮代開
我們那天回來因為晚了,荷蘭航空已經只剩一個服務人員,且因那天班機延誤,所以他非常的忙
我就請長榮航空幫我代開(我是問二航夏的長榮關內轉機櫃臺,開延誤證明是在機場關外的長榮櫃臺)

要說英文嗎 嘻嘻
還是要啦 因為我是問延誤地的荷蘭航空小姐延誤證明要去哪開
他跟我說回台灣開
就這麼簡單
---------

P.s 還有記得要保留登機證喔
可惜我那次沒有過夜,否則我就拿信用卡保險的一萬來買衣服 嗚嗚

 

3.

剛剛那篇是在歐洲的網站上寫的
現在轉貼的這篇是在某泰國的網站寫的
我還真是出沒在各大網站阿
不過關於信用卡保險,我第一篇寫的就是在小記寫的這一篇喔 嘻嘻

反正有關的我都給他貼過來啦


---
請務必注意一點

所謂的買衣物一定是要當天已經沒飛機回啟程地,你一定得在轉機地過一夜
就如在曼谷機場當天已經沒飛機回台灣了,航空公司安排你過夜
你才能買衣物。

其他的甚麼食宿交通費就沒那麼多限制了,不過你還是得回國後『提單據,附帶消費必要理由請款』。

不是像報紙寫的那麼簡單喔(台灣大部分記者的專業水準高不高,我想大家心知肚明)
而且各家保險契約都訂明(契約詳情請看你的信用卡權義手冊裡面一定有),台北出發前如已知班機遲延,不賠。

所以,要用到這個理賠,不容易阿。

不過,天有不測風雲,搞不好哪天你就遇的上,那就別客氣了
猛刷吧。

包機 加班機 賠不賠?

-----
http://www.tbb.com.tw/html/c-card-land-a4-b07-q.html

---
旅行平安險:

1.只要是被保險人搭乘公共運輸工具,而且被保險人之公共運輸工具全部費用或參加旅行團旅行團80%以上之團費或旅程中全部公共運輸工具支票款係以承保信用卡支付。

公共運輸工具〈例如定期包機〉須符合:
2.『政府核准固定行程』。
3.任何不特定之旅客都可購票登機。



包機、加班機若符合 1. 2. 3. 之規定,該包機、加班機即屬本契約中之公共運輸工具,應予理賠。

例如:
遠東、華信航空因航權問題,所開闢的固定非蘇比克灣包機,任何旅客都可購票登機,因此就符合所謂『政府核准固定行程』規定,自然在理賠範圍內,當然因遊客過多而加開的加班機也是享有相同理賠權益。

不在理賠範圍內的包機及加班機,所指的應該是一般政府包機、公民營企業或私人包機,因是私人單位承包航班,一般消費大眾不能隨意購票登機,不符合公共運輸工具定義,自然不在承保範圍內。

 

 

----------

何謂全部票款?

誠如我剛剛所言
如果是全程旅行平安險 ,那就是旅程中全部的公共運輸工具的票款

如果是旅遊不便險,信用卡綜合保險傷害附加保險的話

那就是刷『公共運輸工具』(如機票,火車票,巴士票)的『全部票款』或團費八成即有
(這句話的全部票款是單一計算,如火車票的全部票款,機票的全部票款,可是呢,有些情況是只有在機場前後才有理賠,如班機延誤險等等,所以若是買火車票,巴士票,船票等等 就應該只有 信用卡綜合保險傷害附加保險 )

舉例來說
===========
信用卡綜合保險傷害附加保險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使用有效之承保信用卡支付全部公共運輸工具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含公共運輸工具)者,於保障期間內因下列情況遭受意外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本公司依照本附加保險的約定,給付保險金。前述意外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一、 被保險人以有效之承保信用卡支付全部票款搭乘或上下公共運輸工具期間。
二、 於飛機原訂起飛前五小時或實際起飛前五小時搭乘汽車(但不包括機械腳踏車、腳踏車或其他類似之交通工具)前往機場期間。
三、 於機場內。
四、 於飛機抵達機場後五小時內,搭乘汽車(但不包括機械腳踏車、腳踏車或其他類似之交通工具)離開機場期間。

被保險人於死亡當地實際發生必要且合理之購買棺木或火葬費用及最經濟合理之運送遺體或骨灰返回啟程地之費用,本公司亦同意補償之,但最高以新台幣參萬元整為限。


============

很明顯,若刷的是火車票,巴士票,船票,就只可能會適用到
上述的一跟最後那一段,其他機場甚麼的就只有刷機票適用


如果旅程中全部的公共運輸工具的票款都用同一張信用卡出的話
那就會有全程旅行平安險(請注意,這個全程旅行平安險不是每一家銀行信用卡都有附喔)



而跟團的最簡單了,只要團費八成刷卡,那不管怎樣應該都有涵蓋到。

我對那些條款的理解是這樣,我想理解錯的機會應該不大吧 嘻嘻

有疑問的話,大家可以問問各家銀行客服喔,請他們幫你問問保險公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edex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