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完成於昨天的FB上,我又懶得改時間了,
所以時間請大家要調一下
還有 最近沒空回問題 等我忙完再回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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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昨天下午臨時問我要不要接案,販賣一級毒品更二審後的上訴第三審,被告自白及其他證據均充分,該挑的毛病幾乎都被挑光了,且早就已經超過補提上訴理由書狀的期限。



被告提起上訴的用意是要看能否撤銷發回再輕判,雖然她賣的是一級毒品,也賣了十幾次,但犯罪所得才一萬多,還有九千被倒債(賣四號仔賣到這樣也真悲哀),累犯,二審加來減去也判十幾年,今天一早就要律見,我該告訴當事人縱使撤銷發回搞不好更三會更判更重的事實,還是安慰她要她放心?星期一閱卷後就要盡快把狀子遞出以免被駁掉,所以六日要加班趕工,這種案子才收二萬,法扶真是做公益的。



我到底要認真寫還是胡亂寫,認真寫縱然被撤銷,搞不好更三會被判比更二更重(累犯,十一個販賣一級毒品,2個在前一次最高已確定),胡亂寫搞不好對當事人更有利。這案件應該交給胡搞去胡搞一下的。昨晚一直想這問題,頭都大了。(雖然本來就不小 :p)





今天一早7點就出發去桃女監,誠實的跟當事人說明上訴後即便撤銷發回不見得是好事,當事人一直說「律師請你一定要幫我」。



10點回來時,看著高速公路上一望無際的藍天(請對比剛從戒備森嚴的獄中出獄的心情),對自己說了聲加油。



中午前就回到辦公室,請助理查現在卷到哪,因為查不到,我下午就按照預定行程跟我老婆去照精密超音波,照到一半助理打電話來說可以閱卷,我驚呼了一下(表示有充足時間提理由狀),還被醫檢人員念說房內不能講手機(不能講是不會標示喔),出了醫院趕快衝去閱卷(因為補提理由期間已過,所以一切都很趕),




沒休息,很努力的從偵查一直閱到更一審最高院(就是前一次最高),印了約4百多張了,印印印,印到閱卷室都快關門了,突然看到更一審最高院當事人申請的法扶律師所寫的上訴狀,如此黯然瀟灑,讓我都傻了(這應該是當事人第一次找法扶,先前都是外面找的律師),重點來了,




那位扶助律師只寫了2頁半,扣掉狀頭內容連兩頁都不到。


再細看,該位偉大的法扶律師沒有聲請閱卷就出狀,法扶委任狀的委任人(被告)部分還是他自己簽的(墨水跟筆跡均相同),我推斷應該也沒有去律見(我今天去律見最重要目地其中之一就是請當事人簽名),這樣也是一份狀,這兩萬拿的好輕鬆,好瀟灑,但我卻看得很沈重。




不要懷疑為什麼最高會發回,不是那位偉大法扶律師的努力,而是更一審判決主文有誤,屬最高的職權調查事項,所以撤銷發回。



一樣法扶,一樣上三審領兩萬,我又跑又印的是在幹嘛?哈。



看了一晚,剛剛終於把卷看完了,就盡人事吧。



找法扶,真是要看運氣,有錢的話,還是花錢在外面找律師吧,我說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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