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堆人參加FB上「性侵六歲女童,才判三年兩個月?幹.....太瞎了。。"免職調查"六歲性侵案法官的連署~~大家一起來吧。」的連署活動,

可見最近司法弊案已經造成人民希望酷吏的存在。

我個人是認為酷吏比貪官更可怕,依我的經驗,以前有無罪空間的案子都很常被判有罪了,以後還得了。

過猶不及,實在難拿捏,這就是司法工作者的難處。


下面引自新聞:
司改會發言人林峰正:「變成法官要判無罪,或要判輕的時候,他會有心理壓力,他覺得如果我判一個人無罪,是不是代表我收了這當事人的錢。」
是不是就怕判太輕,會引起輿論批判,寧可重判也不輕放,司法體系遭到前所未有的質疑,司法的天平,在民眾心中似乎失去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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